4月12日,國務院國資委下發通知,沈陽化工研究院與中國中化集團重組獲國務院批準,我院并入中化集團成為其全資子企業。
我院與中化集團為實現強強聯合、優勢互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的有關精神,于今年2月7日簽署了重組協議。雙方經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我院以國有資產無償劃轉形式整體并入中化集團,成為其全資子企業。隨后,我院與集團就有關重組問題共同上報國資委。
4月19-20日,集團公司副總裁潘正義赴沈陽,向我院領導班子傳達了國務院國資委的通知精神,并與我院李彬院長、胥維昌院長助理就重組后的具體管理方式、業務協同及整合等問題進行了溝通,明確了責任主體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此前的4月5-6日,我院與中化集團聯合召開了精細化學品業務發展研討會,探討將我院在研發和產業化方面的優勢與集團其他經營企業在銷售方面的優勢實現有效互補,強化內部協同機制,力求通過重組實現戰略價值最大化。會議采取“點對點”洽談和分組討論方式,集團內經營農藥和染顏料業務的9家單位和我院7個單位/部門進行了業務介紹和業務對接洽談,使雙方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充分接觸、溝通了解情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我院與中化集團的重組,是雙方互相尊重、充分協商、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結果,有利于充分發揮在營銷網絡、研發、品牌及資金等方面的集成優勢,對集團農藥、染顏料等相關業務的持續發展,增強其在精細化學品領域的影響力、控制力、帶動力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