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印度商務部發布公告稱,根據新德里高等法院2006年發布的第16893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331920。本案的傾銷調查期為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包括2006年4月~2007年3月、2007年4月~2008年3月、2008年4月~2009年3月和傾銷調查期(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
2004年12月,印度對原產于中國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5年11月,印度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