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18日,《鹿特丹公約》履約座談會在山東濟南召開,來自農藥管理、研究、生產、銷售、使用、進出口單位的專家和代表60多人參加了會議,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副所長顧寶根、山東省農業廳助理巡視員李占祥出席會議并講話。
顧寶根指出,近年來,我國積極參與《鹿特丹公約》談判和履約工作,農業部農藥檢定所作為《鹿特丹公約》的指定政府主管部門(DNA),非常重視公約工作,積極參與公約締約方大會和化學品審查委員會會議,對列入公約附件三的農藥實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對國內禁限用農藥實行信息交流機制,并組織相關的國際和國內履約專題研討會,宣傳公約知識,交流履約經驗,推動公約履行。
會議通報了2009年1-9月我國農藥進出口情況和《鹿特丹公約》進展情況,介紹了硫丹、甲草胺和涕滅威三個品種的生產和使用情況。根據《鹿特丹公約》締約方大會(COP)第五次會議將審議硫丹、甲草胺和涕滅威列入公約附件三的背景,與會代表交流了生產、銷售、使用和進出口三種農藥的情況,分析了這些農藥列入《鹿特丹公約》后對我國農業生產以及農藥企業和農藥進出口可能造成的影響,并提出了應對措施建議。
與會代表認為,現行《鹿特丹公約》附件三的農藥產品大多是我國禁限用產品,因此公約對我國農藥生產和進出口企業影響不大。但隨著人們環保意識增強,各國加強農藥的安全性管理,將會有更多的農藥品種列入附件三,勢必對我國的農業生產和農藥生產、出口造成影響。有關部門應加強宣傳培訓,幫助我國企業了解《鹿特丹公約》。